2021年度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剂工作
屈就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》《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治理端方》等相干端方,现就做好2021年度(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)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、缴存比例调剂工作有关事项赐顾帮衬以下:
1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、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
(一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(下简称缴存基数)
1.缴存基数为职工本身上一年度(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月平均酬报,且不得高于26317元,不得低于1800元。酬报总额口径按国度统计局《关于酬报总额构成的端方》(国度统计局令〔1990〕第1号)奉行。
2.2021年1月1日(含)后新介入工作的职工,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介入工作第二个月的月酬报收进。
3.2021年1月1日(含)后新调进的职工,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进当月的月酬报收进,另有端方的从其端方。
(二)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(下简称缴存比例)
1.不合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齐截。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贯穿连接齐截。
2.缴存单位可在5%至12%的区间内自立断定缴存比例。单位央求降低缴存比例的,须经本单位职工(代表)除夜会或工闲构和经由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