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工伤认定气候有哪些
烟台职工在甚么气候下应认定工伤
有以下气候之一的,理应认定为工伤:
(1)在工作时分和工作场合内,因工作启事遭到工作毁伤的
(2)工作时分前后在工作场合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遭到工作毁伤的
(3)在工作时分和工作场合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不测毁伤的
(4)患职业病的
(5)因工外出时代,因为工作启事遭到毁伤或产生发火工作下落不明的
(6)在上上班途中,遭到非本身次要义务的交通工作或都邑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工作毁伤的
(7)功令、行政律例端方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气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