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户口没迁出,户口要迁进若何办?
买了二手房,原业主户口没迁出,户口迁进若何办?
答:采办二手房屋后,新业主契合市内迁徙或市外迁进前提的,可持有关进户质猜测该房产地址地的公安分局运营户口迁进营业,不受原业主户口可否迁出的影响。
其他问题:
1、房子卖了,又没有此外房产挂号户口,该若何办?
答:户口挂号在已出售房产,在本市又没有此外房产可挂号户口,可央求三投奔(夫妻投奔、未成年儿女投奔父母、父母投奔儿女)等市内迁徙;暂不具有三投奔等市内迁徙前提的,可以向户口地址地公安分局央求迁进指定集团户。
集团户、家庭户都是东莞户口,只是进户地址、户口治理单位不合罢了,二者享用齐截福利酬报。二手房原业主迁进指定集团户后,需运营更生儿进户的,可奴隶其父或母运营出世挂号进集团户;契合亲属投奔前提的(夫妻投奔、未成年儿女投奔父母、父母投奔儿女),且家庭成员名下市内无房产的,经治理单位承诺,也可运营户口投奔迁进集团户。
2、自有房产未断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的,能进户该房产地址吗?
答:市平易近央求将户口由市外迁进市内自有房产,如该自有房产未断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的,不克不及将户口迁进该房产地址;可且则迁进房产地址地公安分局指定的集团户,待房产断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后,再迁进该房产地址。